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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揼石印象 懲教所讓家長多參觀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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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22日 21:35
2012年03月22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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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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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不少市民心目中,青少年被判入勞教所「每日要喺海邊揼石仔揼到手軟」,這個傳言令不少被判入中心青年的家長驚恐不已,懲教署指出有關「揼石仔」情况已是20年前的事,該署近年安排紀律活動如剪草及步操供在囚青少年,近年亦兼顧在囚青年家庭關係,安排家長日予家長到訪院所了解子女實况。


前稱沙嘴勞役中心的沙嘴懲教所近年調校懲教訓練方向,高級懲教主任陳永楨表示,以前顧名思義是要「勞役」在囚受訓生,要令他們驚恐,但現時兼顧受訓生的家庭關係,例如初入懲教所後,受訓生的父母可到所內參觀,釋除「恐怖」印象,而2009年開始更設一年3次家長日,除觀賞步操表演,亦有心理學家的講座和工作坊,助家長與受訓生改善溝通。


染上毒癮、20歲的阿傑因毆鬥被判入懲教所,他自言以往誤交損友,與家人關係疏離,一個月返家不足一次,家人對他信心盡失。直至入懲教所後,父母每周長途跋涉前來探望,令他深受感動,加上紀律訓練和懲教所主任的關心,獲釋後他負責「擔起頭家」,任地盤工人,月入逾萬元,家人亦信任他而取消領綜援。


受訓生獲釋後「擔起頭家」

不過,以親情感動不代表不重紀律。受訓生每日仍有7小時紀律訓練,包括4小時工作、2小時步操和1小時體育課。每日4小時的工作包括了受訓生的日常生活需要,如洗衫、煮飯、剪草,甚至維修所內設施,步操是受訓生的基本訓練,可提高紀律和合作性,令他們獲釋後知所守法。


現時懲教所囚禁的為14歲至25歲、刑期較短如半年或一年以下的罪犯,受訓生刑滿後仍要入住中途宿舍2個月,以及守行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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