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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服刑邊上訴 可保參選機會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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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21日 06:35
2012年03月2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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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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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被判入獄2個月,除有可能喪失本屆議員資格,同時有可能喪失今年9月立法會選舉的參選資格。不過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假如梁國雄仍希望參選來屆立會,他大可一邊服刑、一邊提出上訴。


梁:與律師商討對策

梁國雄昨晚接受本報查詢,稱會就此再作考慮,並與律師商討對策,未有直接回應會否參選來屆立會。選舉事務處表示,下屆立法會選舉的提名期訂於本年7月18日至31日,立法會選舉則於9月9日舉行。根據《立法會條例》,任何人已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被判處監禁,而未服該刑罰,即喪失獲提名為候選人資格。條例又指出,任何人於提名當日或選舉當日正在監獄服刑,同樣會喪失成為候選人資格。另外,條例沒限制有案底者參加提名。


湯家驊:可14日內申覆核刑期

由於梁國雄的刑期不足3個月,除非梁不欲參選新一屆立會,若他選擇在昨日開始服刑,估計服畢2個月刑期後,仍可趕及參加7月18日開始的提名。不過,梁昨已申請保釋上訴,一般來說,上訴程序最少要數個月,恐怕案件日後進行上訴時,很有可能已過了立會選舉提名期,令他與來屆立法會議席絕緣。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假如梁國雄仍希望參選來新一屆立會,他大可以一邊服刑、一邊提出上訴。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梁國雄可選擇於14日內,申請覆核刑期,若他不選擇此方法,如上訴於提名當日未完成,他將不能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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