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政府要求立法會通過遞補機制,以阻止有立法會議員推行「五區公投」,政府最終暫緩通過,安排公眾諮詢。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等5人去年衝擊在科學館舉行的遞補機制公眾論壇,昨日被裁定刑毁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等罪罪成,押後至今午判刑。
被告梁國雄(55歲)、「香港人網」主持黃洋達(32歲)、技工容偉堂(60歲),以及兩名學聯成員、嶺大四年級生鄧建華(22歲)及中大三年級生陳倩瑩(22歲),昨日被裁定1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梁、黃及容則被裁定1項公眾聚集作擾亂秩序罪成;梁另被控兩項刑毁罪成。除了梁由1979年起有13次案底外,其餘被告均無案底。
梁國雄昨自行求情稱,對損毁價值150元的玻璃門柄及4000元的木門感到歉意,願意賠償。他說身為立法會議員,有責任出席論壇,代表選民發言。由於他認為論壇「做馬」、屬假諮詢,加上該次已是最後一次,迫不得已下衝入會場示威,表達反對意見,沒預謀佔據會場,亦並非為私利犯法。
他又引用北宋詩人王安石的《梅花》,自比是「凌寒獨自開」的梅花。其餘被告代表律師則表示,他們只屬公民抗命,希望以罰款處理。
另4被告稱公民抗命 盼處罰款
裁判官羅德泉裁決時指出,當時被告一群人衝入會場,中斷女觀眾發言,令論壇暫停;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等人狼狽離場,屬非不得已,絕非過分敏感。部分人情緒高漲,互相對罵,不少證人因此擔心人身安全,有人更提早離場。羅官直指被告剝削他人基本權利,認為他們行為異常、令人震驚,超越行使權利界限,並難以管束,令人討厭。
另外,羅官指出梁衝入會場後號召眾人,屬領導者角色,眾被告亦有共同行動。羅官又指梁曾直接拉扯玻璃門手柄致鬆脫,又撞向木門,強行以暴力衝擊,罔顧行為的代價。
【案件編號﹕KCCC36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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