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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醫生跳樓揭不必報病歷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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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18日 06:35
2012年03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健康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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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東區醫院駐院外科專科醫生黃浩卿,今年初在灣仔寓所跳樓自殺身亡,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昨證實,死者生前是愛滋病帶菌者,自殺前有初期病徵,但沒有向院方呈報感染愛滋病。周承認,基於私隱,醫管局目前無規定醫護員工必須呈報包括傳染病的個人疾病紀錄。


今年1月12日凌晨,35歲的黃浩卿在灣仔嘉薈軒39樓寓所墮下,據知,發生事故半年前,黃吃不下嚥體型消瘦,曾發高燒入院,不排除他因病厭世輕生。黃跳樓自殺後,警方到其寓所調查其死因,其間發現他染有愛滋病並通知醫管局,醫管局將事件交由衛生署轄下愛滋病及性病科學委員會跟進。據了解,死者生前曾到泰國旅遊。


周一嶽表示,專家小組在事發後3日已開了一次會,強調愛滋病毒一般經血液、體液及性接觸傳染,醫生透過做手術及照顧病人將病毒傳給對方的風險不大,他相信染病的外科醫生為病人做手術時有戴手套,相信他將愛滋病病毒傳染給病人的風險相當低。對於衛生署會否主動接觸黃生前曾接觸過的病人,周表示現階段毋須追蹤有關病人,但若有曾在東區醫院做手術的病人擔心,可向東區醫院查詢。


事發當日,黃墮下後身體撞向鐵欄割成兩截,現場血花四濺,仵工現場收拾會否有感染風險?周一嶽說,處理醫生屍體的仵工會戴上手套,相信傳播風險不高,呼籲有關人士毋須恐慌。他說,包括世衛專家在內的委員會會繼續調查,將在本月26日開會,研究是否需要為病人及員工進行跟進。


私隱理由無規定呈報

周一嶽說,這名醫生染病後並無向院方呈報感染愛滋病,基於私隱,醫管局現時無規定醫護呈報,但他認為醫護人員若有傳染病,如肺結核等應通知上級,以便作適當治療甚至隔離,待醫好後才返回工作崗位。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副會長傅錦峯表示,現時醫管局未有指引規定醫生若患上高傳染病如愛滋病必須申報,一般都是醫生主動通報。由於醫生要為病人做手術,接觸病人血液、器官組織等,若醫生明知有傳染病,均不會處理手術或高危醫療程序以保障病人,但不排除有醫生在不知情情况下為病人做手術。傅認為為保障病人及醫生,醫管局應研究設立有關的呈報機制,或考慮為醫生每年提供身體檢查和驗血,以確定醫生沒患上高傳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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