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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報章報道中聯辦指示選委於特首選舉投票日,選委須跟從指示投票,更要求選委拍攝選票,以示證明有跟隨指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昨日表示,特首選舉票站會規定投票人士,在進入劃票區後不可在票站拍照和拍影片,亦不能向其他人展示選票看及與其他人交流,否則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及監禁。
譚志源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特首選舉的每張選票不會有編號,確保選舉不記名和保密。他表示投票現場會有告示提醒,亦有票站職員及執法人員監察,相信可以做到「人盯人」,以防範投票人士違規。
他強調監察一定會從嚴進行,違規展示選票或與他人交流,最高可判監7年。
選舉事務處亦表示,主投票站內,任何選委均不得與他人互通信息,尤其不得向他人展示選票上的選擇、拍影片、拍照、錄音或錄影。委員亦不可將選票帶離主投票站。
譚志源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特首選舉的每張選票不會有編號,確保選舉不記名和保密。他表示投票現場會有告示提醒,亦有票站職員及執法人員監察,相信可以做到「人盯人」,以防範投票人士違規。
他強調監察一定會從嚴進行,違規展示選票或與他人交流,最高可判監7年。
選舉事務處亦表示,主投票站內,任何選委均不得與他人互通信息,尤其不得向他人展示選票上的選擇、拍影片、拍照、錄音或錄影。委員亦不可將選票帶離主投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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