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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唐英年昨晚兩度爆出「高層會議」內幕,狙擊梁振英,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本港《政府保密條例》列明,凡牽涉政府政策、立場的資訊,必須保密,由於唐辯論時只引述會議出席者部分言論,不關乎任何政府機密,相信唐沒有牴觸條例。加上條例只用作規範公務員,唐於2003年分別時任問責局長、司長,進一步說明唐因「爆料」行為觸犯保密法的可能極低。
唐英年說,梁振英於2003年分別兩次「高層會議」,建議將商業電台續牌期由12年縮短至3年,另針對《基本法》23條提出「防暴警察」論。湯家驊解釋,政府高層會議一般沿用「Chatham House Rule」,即承諾不會引述出席者言論的一條不成文規定,不過,有關條例並無法律約束力。
唐英年說,梁振英於2003年分別兩次「高層會議」,建議將商業電台續牌期由12年縮短至3年,另針對《基本法》23條提出「防暴警察」論。湯家驊解釋,政府高層會議一般沿用「Chatham House Rule」,即承諾不會引述出席者言論的一條不成文規定,不過,有關條例並無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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