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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婦擅停藥致家散人亡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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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15日 06:35
2012年03月1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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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雙程證內地婦與港漢結婚,人工受孕誕下女嬰,一家三口原本樂也融融,惟婦人未能適應香港生活,患上產後抑鬱及精神病。她曾在港安醫院接受治療,但因醫藥費昂貴而停止服藥,終致病情惡化,去年竟親手扼斃僅半歲大親女,再往青衣橋企圖跳橋自殺。


女被告林俊(35歲)昨承認殺嬰罪,法官形容是悲劇,判她接受無限期精神治療。悲劇發生在去年3月22日,當日中午1時許,被告在青衣橋的路肩遊蕩,後欲爬出欄杆及大喊「想死」,警員及時阻止她,查問下她透露在家中扼死親女鍾詩雅。警員隨即到達被告石籬邨住所,破門而入發現女嬰仰臥在牀,已無呼吸。


稱藥貴怕長期依賴

辯方求情披露,被告為四川人,家境一般,但憑努力成為幼稚園教師,再進修完成大學學位,2005年起在深圳的大型船運公司工作。2007年被告在深圳邂逅任職巴士司機的鍾姓港漢,雖然鍾比她年長10年,教育程度不高,但兩人仍墮入愛河,婚後林透過人工受孕,2010年9月在港安醫院誕下鍾詩雅。


被告生產前與丈夫仍是分隔中港兩地,但產後為方便照顧女兒,被告遂搬到丈夫石籬邨居所,與家姑同住。惟被告未能適應香港生活模式,與家姑相處亦不習慣,遂在女兒滿月後帶她回深圳居住。惟被告回深圳後開始頭痛、失眠、暴瘦,她後來被迫返港,但情緒問題持續惡化。


去年1月,被告在丈夫陪同下往港安醫院求診,確診患上抑鬱症,要服用抗抑鬱藥物,但因私院醫藥昂貴,被告又不希望長期依賴藥物,故未有定時服藥。


留書企圖跳青衣橋獲救

辯方續稱,被告開始妄想女嬰有問題,認為女嬰成長速度比正常遲緩,又對自己欠信心,覺得母女二人已成為丈夫負累,遂決定留下遺書,殺死女嬰及自殺。據悉,遺書內容透露被告活得太痛苦,又怪責自己連累女嬰未能正常成長,指自己無生存價值,並向女嬰道歉。


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患有產後抑鬱,事發後入住小欖精神病院,有幻聽、妄想、失眠等狀况,情緒亦十分低落,經常哭泣,其後情况慢慢好轉,被告得悉自己做錯,感到十分悔疚,其精神狀况開始穩定,但建議被告強制入院治療。


【案件編號︰HCCC3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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