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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盈去年向特選客戶提供優惠計劃,以「零機價」出機。有犯罪集團利用此漏洞,取得特選客戶個人資料後,偽造申請身分證收據,由5名同黨以收據上假資料,在電盈門市以優惠價買入36部手機及平板電腦,令電盈損失32萬。涉案兩人昨於區院承認串謀詐騙罪,分別判囚1年4個月及8個月。
暫委法官郭啟安判刑時稱,騙徒能夠利用電盈真實客戶資料,可能涉及有員工串謀行事,始能取得機密資料。電盈發言人截稿前未有回覆。
被告李偉棠(37歲)有搶劫等共8次定罪紀錄,另一被告鄧國華(21歲)則於去年管有及行使假卡判囚2年,同案另兩名以假資料買機的同黨,去年亦被判囚10個月。辯方稱,李與預產期8月的未婚妻在深圳同居,犯案全因未婚妻與前夫的2歲兒子因交通意外受傷,為此李借了10萬元人民幣,惟他未能還款,遂聽命犯罪集團。
鄧自前年起無業,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名叫「恒」的男子,本案乃受「恒」指使及貪念而犯案。據悉,案件由電盈揭發,「恒」及另一同黨仍未被拘捕,警方仍調查電盈是否有「內鬼」。
5同黨到21門市行騙
案情透露,電盈去年初向特選客戶推出優惠,客戶毋須出示地址或戶口證明,只需支付首月月費並簽約2年,便可以「零機價」取得手機及平板電腦。5名同黨於去年4月26日至5月1日到21間門市,以偽造資料買入iPhone4、三星平板電腦等共36部,李及鄧分別取得17部及7部。去年12月2人被捕,警誡下承認提供相片製造假身分證收據,取得手機及平板電腦後均將之交予「恒」,李及鄧各獲利8500及3500元。
【案件編號﹕DCCC103、104/12】
暫委法官郭啟安判刑時稱,騙徒能夠利用電盈真實客戶資料,可能涉及有員工串謀行事,始能取得機密資料。電盈發言人截稿前未有回覆。
被告李偉棠(37歲)有搶劫等共8次定罪紀錄,另一被告鄧國華(21歲)則於去年管有及行使假卡判囚2年,同案另兩名以假資料買機的同黨,去年亦被判囚10個月。辯方稱,李與預產期8月的未婚妻在深圳同居,犯案全因未婚妻與前夫的2歲兒子因交通意外受傷,為此李借了10萬元人民幣,惟他未能還款,遂聽命犯罪集團。
鄧自前年起無業,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名叫「恒」的男子,本案乃受「恒」指使及貪念而犯案。據悉,案件由電盈揭發,「恒」及另一同黨仍未被拘捕,警方仍調查電盈是否有「內鬼」。
5同黨到21門市行騙
案情透露,電盈去年初向特選客戶推出優惠,客戶毋須出示地址或戶口證明,只需支付首月月費並簽約2年,便可以「零機價」取得手機及平板電腦。5名同黨於去年4月26日至5月1日到21間門市,以偽造資料買入iPhone4、三星平板電腦等共36部,李及鄧分別取得17部及7部。去年12月2人被捕,警誡下承認提供相片製造假身分證收據,取得手機及平板電腦後均將之交予「恒」,李及鄧各獲利8500及3500元。
【案件編號﹕DCCC103、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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