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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各區樓宇僭建清拆令逾期不拆的情况嚴重。屋宇署數字顯示,市區僭建清拆令積壓超過5萬張,最長個案已拖延超過10年。新界的丁屋和村屋,目前亦有866清拆令未有處理,署方指未來會加強執法。
屋署稱將加強執法
針對新界丁屋及村屋僭建問題,屋宇署由4月起加強對嚴重僭建的丁屋執法。立法會文件指出,對於新界僭建物,署方以往多在接獲投訴、舉報和其他政府部門轉介後採取行動,去年共發出359張清拆令。截至今年2月14日,共有866張關於新界村屋的清拆令在限期屆滿後,未有遵令拆卸違例建築,當中318宗逾期1年或以下,佔總數三成。
市區僭建物方面,逾期在4年之內的清拆令多達4.1萬張,其中132張早在2001年或以前已被下令拆卸,但業主未有遵守。署方指出,會在下月起加強人手巡查目標樓宇,數目由每年150幢增至200幢。
另外,去年屋宇署針對劏房展開巡查,在4月至12月共巡查116幢樓宇,發現800個單位有劏房,確實數目仍在點算。署方對違規劏房結構發出170張清拆令,當中只有15張的業主遵從,比率不足一成。署方指最常見違規包括因開鑿違例門口而違反逃生途徑的耐火結構規定、裝設間隔牆阻礙走火通道、渠管工程造成滲水,以及過度裝設間隔牆或加厚地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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