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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圖劫兩女 宅男判監3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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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06日 06:35
2012年03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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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宅男」2006年底因尾隨少女返家在大廈強拖對方到後樓梯非禮及行劫,被判入獄逾5年。牢獄生涯仍未能令「宅男」得到教訓,出獄後一年再重施故技,4個月內在居住的黃大仙區連犯兩案,終被警方憑閉路電視片段追查到身分拘捕。


中四畢業後從沒有工作的林靖強(23歲),原被控兩項企圖行劫及一項非禮罪,他昨在高院承認兩項企圖行劫,控方同意將其非禮罪不予起訴。辯方大律師稱,其母懷着被告時父親已離家,自幼與母親同住的他性格內向,直言他是一名「宅男」,事後已感非常後悔。


出獄4月再重施故技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於09年獲釋不久即再犯案,明顯牢獄生涯未能令他汲取教訓,其行為亦令事主受驚,且被告有計劃行事,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被告沒有使用武器,而且兩次行劫均不成功,判他入獄3年。


2010年9月24日下午,被告尾隨22歲楊姓事主進入黃大仙金鳳樓,當楊準備用鎖匙打開家門時,被告突從後掩着其口,楊受驚大叫,被告即逃離現場,楊事後報警。


去年1月25日下午3時,被告由黃大仙港鐵站尾隨穿校服的18歲事主Y,甚至跟着Y乘小巴,就在Y於慈樂邨的寓所門外,被告從後掩着Y的口並拉她到後樓梯,Y掙扎時咬了被告左手一下,被告掌摑Y後離去,並留下染血的濕紙巾。事主報警後,警方憑區內閉路電視拍下片段找到被告身分,兩日後在被告黃大仙上邨寓所附近將其拘捕。


【案件編號﹕HCCC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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