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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大學生稱因打錯電話給曾有非禮案底的陌生漢,因而發展出「電話孽緣」,其間她被陌生漢意外得悉家教甚嚴,遭對方恐嚇公開其情史,要脅女生交出逾千元,及後更要求她隔着電話剃陰毛及相約見面口交等,結果女生被迫自慰。女生遭對方纏擾近3年,企圖吊頸及服藥自殺均不遂,最終報警處理。
被告麥偉強(53歲)昨於區院承認勒索及刑事恐嚇罪,他另被控刑事恐嚇及企圖以威脅手段促使性交罪,但獲控方不予起訴。
辯方指出,被告有3名兄弟姊妹,父親於1995年去世,現與母親和胞弟同住。他讀至小學,曾任汽車維修員、送貨員、開設塑膠工廠、校工、清潔工,去年起領取綜援,一直無業至今。他於1983年有兩項非禮案底,現患血糖高及血壓高。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索取背景報告,被告期間還押看管。
威脅公開情史 索1200元
案情透露,被告於07年3月某日上午致電X手機,聲稱受其前男友的現任女友指示致電騷擾,被告指如她不聽話,會向其父母親友透露她曾拍拖及被前男友撫摸身體。X非常害怕,自此每隔數日便收到被告電話。被告又聲稱手上有不少如X的女子,吩咐她要聽話,否則會騷擾其家庭及逼她拍裸照及剃陰毛,又要求她描述其私處等。
被告於09年5月某日再致電X,威脅會公開她曾拍拖,除非她給1200元「利市」、隔着電話自慰並交出其陰毛,X後來在銅鑼灣港鐵站,向被告交出利市後離開。
翌年1月16日晚上11時,被告又致電X要求見面,其間要求撫摸她、剃其陰毛及替他口交,X未有回應,被告變得情緒激動,她只好稱會剃陰毛便掛線。被告同日多次致電要求X隔着電話自慰及稍後見面,她表示同意。被告其後不斷來電,但X感非常害怕,未有接聽。
屢提性要求 數百次致電
X後來報警,被告至同年11月25日被捕,警誡下稱X數年前打錯電話給他,自此被告便頻密致電對方數百次,而被告本來不認識X的前度男友或其女友,但因她曾於對話中透露才令被告知悉,後來被告知悉她害怕情史被公開,故勒索她。
【案件編號﹕DCCC1336/11】
被告麥偉強(53歲)昨於區院承認勒索及刑事恐嚇罪,他另被控刑事恐嚇及企圖以威脅手段促使性交罪,但獲控方不予起訴。
辯方指出,被告有3名兄弟姊妹,父親於1995年去世,現與母親和胞弟同住。他讀至小學,曾任汽車維修員、送貨員、開設塑膠工廠、校工、清潔工,去年起領取綜援,一直無業至今。他於1983年有兩項非禮案底,現患血糖高及血壓高。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索取背景報告,被告期間還押看管。
威脅公開情史 索1200元
案情透露,被告於07年3月某日上午致電X手機,聲稱受其前男友的現任女友指示致電騷擾,被告指如她不聽話,會向其父母親友透露她曾拍拖及被前男友撫摸身體。X非常害怕,自此每隔數日便收到被告電話。被告又聲稱手上有不少如X的女子,吩咐她要聽話,否則會騷擾其家庭及逼她拍裸照及剃陰毛,又要求她描述其私處等。
被告於09年5月某日再致電X,威脅會公開她曾拍拖,除非她給1200元「利市」、隔着電話自慰並交出其陰毛,X後來在銅鑼灣港鐵站,向被告交出利市後離開。
翌年1月16日晚上11時,被告又致電X要求見面,其間要求撫摸她、剃其陰毛及替他口交,X未有回應,被告變得情緒激動,她只好稱會剃陰毛便掛線。被告同日多次致電要求X隔着電話自慰及稍後見面,她表示同意。被告其後不斷來電,但X感非常害怕,未有接聽。
屢提性要求 數百次致電
X後來報警,被告至同年11月25日被捕,警誡下稱X數年前打錯電話給他,自此被告便頻密致電對方數百次,而被告本來不認識X的前度男友或其女友,但因她曾於對話中透露才令被告知悉,後來被告知悉她害怕情史被公開,故勒索她。
【案件編號﹕DCCC1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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