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為應付流感大流行,早年將抗病毒藥物儲存量由370萬劑增至約2000萬劑,但當中約七成藥的有效期將於來年度屆滿,即耗費近2億元的藥物資源將棄掉。立法會議員及藥劑學會均認為,據過去數年經驗看來,流感疫潮未必如最初想像中恐怖,當局是時候檢討是否將抗病毒藥儲備量相應減少,以免浪費大量公帑。
政府現時就流感大流行儲備的抗病毒藥物1850萬劑,包括特敏福膠囊及口服液共1625萬劑,以及樂感清225萬劑,另政府正購買約200萬劑特敏福,以維持抗病毒藥物儲備於約2000萬劑的水平。在1850萬劑藥物中,約七成即1375萬劑藥物將於2012/13年度到期,極大部分屬特敏福,以政府購入時每劑藥約14.5元計算,涉及公帑達1.99億元。
用作「守門口」 曾延3年有效期
衛生署表示,至去年年底分別有478萬劑特敏福和151萬劑樂感清已經過期,涉及的藥物金額分別為6895萬元和1434萬元,但署方仍未將此8000萬元藥物銷毁。事實上,政府早前已多次將過期特敏福的有效期延長合共3年,這是經過藥廠測試後確定可行的。因此,在09年初,已有逾1750萬劑特敏福膠囊的有效期被延長到2009年至2014年。
政府是在2005/06年度獲立法會撥款2.54億元將抗病毒藥物由370萬劑增至2000萬劑,但本港除了在2009年出現人類豬型流感疫情動用較多抗病毒儲備外,至今的抗病毒藥物主要用作「看門口」,根本無用過。
藥劑學會促檢討儲藥量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直指,若衛生署向藥廠了解過,有關抗病毒藥的有效期已不能作第三度延長,政府是時候要檢討儲藥數量,「在過去數年的經驗來看,流感大流行的疫情或不是想像中恐怖,病毒無特別大變種,是否可將儲藥量減一定比率呢?」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亦說,儲藥抗疫在所難免,但政府多次抗疫經驗應已可評估風險,抗病毒藥過期浪費的議題已不是首次,此藥亦非經常斷貨,故政府一定評估本港未來儲藥需要,以免浪費數以億元計的藥物資源。
食物及衛生局則表示,儲備抗病毒藥物乃用作不時之需,藥物無可避免會因有效期限屆滿須報銷,因本港仍然受流感大流行的威脅,故政府會維持抗病毒藥物儲備於目前約2000萬劑的水平。當局會繼續密切留意世衛組織建議,制定流感大流行的應變策略。
明報記者 陳佩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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