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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人爭婚權終院准上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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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02日 06:35
2012年03月0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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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變性人W為爭取與男友結婚,兩度敗訴後,昨申請向終院上訴獲批准,案件將排期在終院審理。其代表律師戴啟思指出,《婚姻條例》中的「女人」應包括變性人,否則便違反憲法,強調本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


變性人W昨沒到庭。原為男性的W完成變性手術後,欲與男友結婚,婚姻登記處卻拒絕其申請。故W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現行婚姻制度,指控條例剝奪其婚姻權利,違反《基本法》。上訴庭早前在判辭指出,社會在變性人議題上仍未有共識,而婚姻中所指「男」「女」是否包括變性人,涉及重大法律變更,該爭拗應由立法機關解決。


【案件編號︰CACV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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