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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租豪宅 無助脫罪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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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02日 06:35
2012年03月0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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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捲入款待風波的特首曾蔭權,昨日公開表示棄租深圳豪宅,法律學者表示,曾蔭權已經簽下租約是公開的事實,棄租不會影響廉政公署的調查;至於他是否需要停職接受調查則是政治考慮,法律上未必有此需要。


租約非蒐證關鍵

香港大學法律專業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曾蔭權棄租不會影響廉署調查,租約在今次刑事調查中,未必構成關鍵影響,相信其他蒐證更重要,例如何時開始談租約、何時達成協議、用什麼渠道釐訂市值租金、訂租約有無「明益」,以及租約與批出數碼廣播牌照的關係等資料更關鍵。


張達明又指出,棄租不會令曾蔭權脫罪,但理論上可成為求情理由,但現在談言之尚早,公眾不可假定曾蔭權有罪。他說,曾蔭權亦要交代棄租需否賠償,他必須按合約安排,不可單方面放棄便算了事。


停職屬政治考慮

另外,有議員要求曾蔭權停職,張達明表示,即使曾蔭權被查,但現仍假定無罪,是否需要停職,在乎調查有無影響工作,法律上暫未見有停職需要;倘若有此安排,只屬政治考慮。


張達明質疑曾蔭權自訂的規矩,在今次事件揭發前有無白紙黑字作證,「例如他之前沒有寫下,又沒有人知,你現在『講乜都得』。我怎知你是真有規矩、還是你自己計縮數,把豪華款待變公共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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