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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9年前有非禮女兒前科的六旬翁,去年再企圖借醉胸襲現年約20歲的女兒,早前經審訊後被判企圖非禮罪成。被告雖堅稱無辜,但妻子大義滅親,向感化官指證被告罪行,裁判官斥責被告毫無悔意,令親女受傷害,判淫父重囚半年。
60歲被告昨在庭上承諾戒酒,且會向社工求助。不過早前索取的背景報告指出,被告無法根治其酗酒問題,被告妻子也向感化官指證丈夫有非禮親女,且無能力戒酒。
被告過去31年曾有12次案底,當中2003年因非禮女兒被判監9個月。裁判官指他本應肩負照顧女兒責任,今次犯案是違反誠信,以4個月為量刑起點,由於被告不認罪,要女兒作供,使她一度在庭上哭泣,備受傷害,因為須加刑2個月。
案發於去年11月9日晚,被告在住所從後用雙手伸向女兒胸部,被女兒用手擋開。被告自辯稱當晚喝了2杯酒後感不適,「叉咗隻手落個女張椅背度」,被捕後方知被控。
【案件編號﹕KTCC59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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