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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D記事冊失而復得 載有24人資料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6日 06:35
2012年02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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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隸屬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俗稱CID)警員,前晚上班途中將一個腰包連警察記事冊遺留在的士中,及後被熱心市民拾獲交還警方。警方正按內部機制,向涉事警員作出紀律調查,由於記事冊載有24人的個人資料,警方已根據私隱專員公署指引,知會受影響者。


警按內部機制紀律調查

警方初步評估,CID警員遺失的警察記事冊內,共有24人的個人資料,並沒有其他敏感資料,被誤用的風險極低,而涉事警員隸屬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一般獲授權在下班期間攜帶警察記事冊。


警方發言人表示,該名CID警員前晚(14日)上班途中,不慎在的士內遺下腰包,腰包內物品包括其警察記事冊,警員事後亦未有為意遺失腰包。2小時後,一名市民在的士拾獲失物,並於昨晨(15日)將腰包及警察記事冊交還至中區警察中心。


遺留的士 市民拾獲交警方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表示,仍有待警方做紀律調查,單看表面經過,該名CID警員在的士內遺留警察記事冊後仍不為意,是較嚴重的個人疏忽。雖然記事冊並不如槍械有攻擊性,但同屬警員的個人裝備,警員有責任保管妥當。


曾昭科指出,CID警員有別於軍裝警,他們可能在休班期間遇上罪案,或在上庭作供,故獲授權隨身帶備警察記事冊,亦有此必要。他認為現時未必要修例劃一規定CID警員與軍裝警員一樣,只可在值勤時間帶備警察記事冊,否則做法只是「斬腳趾避沙蟲」,反而應提高警員保管個人裝備的警覺。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表示,由於警察記事冊可能記載案件的敏感資料或市民個人資料,如非必要,一般較少隨身攜帶,多會存放辦公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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