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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妓女訂房 旅社涉營賣淫集團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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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5日 21:35
2012年02月15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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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繼1月中搗破一個網上賣淫集團後,昨日再瓦解一個與旅行社職員合營的同類非法組織。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經連日調查,採取「膝撞」行動,搜查港九新界多間酒店及住宅,拘捕11名內地女子及4男1女港人,其中2人為旅行社東主及職員,負責為妓女於酒店訂房接客,5人將被控依靠妓女維生。據悉,該集團每月營業額達200萬元。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首度聽聞有旅行社涉嫌經營賣淫,議會會跟進事件,了解是否有需要吊銷該旅社牌照(見另稿)。


16人被捕 包括旅社東主職員

被捕4男1女港人年齡介乎41至45歲,其中兩名男子分別為旺角一間旅行社的東主及職員,另外2男1女負責安排妓女來港及交易地點,其中一人為集團主腦,是黑幫新義安成員。至於11名內地女子年齡由21至31歲,來自內地各省,將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其中兩名偷渡者將被加控非法入境罪。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2隊陳天柱總督察表示,警方根據色情網站廣告,去年11月在荃灣一間酒店房拘捕3名涉嫌賣淫女子,盤問間得到線索,經過3個月深入調查,鎖定背後操縱她們來港的賣淫集團。昨日突擊搜查全港多間酒店及住宅,包括荃灣、灣仔、北角、銅鑼灣多間中小型酒店,拘捕多名涉嫌賣淫女子,搗破該賣淫集團。


旅社可長期訂房 價錢較便宜

該集團分工仔細,妓女經黑幫安排,持雙程證或偷渡來港後,因旅行社可長期訂到「長房」,而且價錢亦較便宜,故由旅行社以公司戶口為她們預訂酒店房棲身及接客,並由旅社職員以個人身分證明代為登記入住及退房。涉案旅行社位於旺角荷里活中心,為一中小型公司,被捕東主及職員因涉嫌依靠妓女維生罪名被捕。


另外,賣淫集團「指揮中心」則由1男1女操縱,位於土瓜灣美景街2號美景樓2期一單位,負責在色情網站登廣告,內附妓女資料及聯絡電話,接到嫖客電話後,二人會指示嫖客往指定酒店「驗貨」及交易,並負責管理賣淫的住宅單位,包括換毛巾牀單及提供安全套等,二人除會被控依靠妓女維生,他們與另一人亦會被加控管理色情場所。


警方透露,在酒店接客的妓女每次收費700至1000元,在住宅接客者則每次收費400至500元,妓女拆帳後只可取回肉金的三分之一至一半,初步估計該集團每月營業額達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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