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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首聽聞 研是否除牌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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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5日 06:35
2012年02月1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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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首次聽聞業內有不法之徒經營黃色事業,至昨下午暫未收到有關案件詳情。他強調,旅議會一旦收到警方正式通知,便會採取適當懲處,如旅行社負責人涉案或會被取消會員資格及除牌,如犯案者為導遊及領隊,其牌照亦可能被吊銷。


如涉導遊領隊 可吊銷牌照

董耀中解釋,根據《旅行代理商條例》,所有旅行社必須為該會會員,才能領取「旅行代理商牌照」。該會守則列明會員不能從事非法業務,若證明旅社負責人犯法,該會將取消其會籍,其經營牌照亦告吊銷。


他補充,會員可再次申請會籍,「但獲批機會好微」。此外,持有導遊及領隊牌照的職員犯法,個案亦會交「導遊及領隊審核委員會」審核,決定會否取消其導遊及領隊資格。


有資深業界人士指出,旅行社訂房的確較便宜及方便,惟利潤不高,以3星至4星級酒店計算,每間房每晚僅能賺取50至120元差價,視乎旺淡季而定,不排除涉案旅社人員由其他途徑收取利益。至於案中旅社職員為非法入境者代訂房間,他估計涉案者利用旅社公司的名義訂房,再留下個人聯絡方法以辦理入住登記手續,再將鑰匙交予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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