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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趕戲院里65年小檔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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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5日 21:35
2012年02月15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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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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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華懋集團3年前獲批原址重建中環德輔道中的永安人壽大廈,並獲准重建期間佔用大廈周邊範圍。但重建影響到在大廈旁戲院里經營了四代的小販攤檔生計,華懋日前入稟高院,指攤檔侵佔其重建範圍,申請禁制令要求檔主立刻搬走。


重建永安人壽大廈 獲批佔用周邊

原訴泰滿企業有限公司屬華懋集團旗下,要求被告77歲郭志賢搬走攤檔,並拆走在大廈外牆的電表箱。郭婆婆昨向記者透露,攤檔自其外婆開始經營,2010年底收到食環署撤離通知,去年3月經協商獲食環署准許將攤檔稍稍移離重建範圍,各方均知悉其電表箱的存在,最近卻突然被要求撤走,對此大感無奈(詳見另稿)。


入稟狀透露,華懋2009年10月向屋宇署提交拆卸及重建永安人壽大廈申請獲批,並獲屋宇署批准佔用大廈周邊範圍以方便重建工作,重建項目預計2014年2月完成。由於重建工程會佔用大廈周邊行人路,3個位於大廈旁邊的小販攤檔將會受影響,被告是其中一個受影響攤檔,現由被告及其女兒李慧寧經營。


華懋一方指出,2010年8月食環署已向被告發出通知,要求被告於同年9月30日前撤走攤檔,但遭被告拒絕,至去年5月當大廈正拆卸時,原訴再發現大廈面向戲院里的外牆有一個由被告加設的電表箱,今年1月華懋透過律師要求被告在同月底將電表箱拆除。


小檔提反建議遭華懋拒絕

被告未有按華懋要求拆除電表箱,並在本月初透過律師提出反建議,假如華懋同意替她們另建支架安置電表箱,她們則同意將電表箱移離大廈外牆,但華懋一方拒絕有關要求,並發出最後通牒,要被告於2月8日下午4時前將攤檔撤走並移除該電表箱,但被告沒有依從。


華懋一方認為已獲得屋宇署批准使用大廈周邊範圍,但被告的行為已明顯阻礙重建工作,導致工程延誤,故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一干人等進入其周邊範圍,並將攤檔及電表箱移走。華懋至截稿前未有回應。


【入稟編號﹕HCA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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