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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推銷列刑事拖足大半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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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4日 06:35
2012年02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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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原訂去年中修例,把高壓推銷及誤導消費者列為刑事罪,但大半年過去,至今仍未提交修例草案。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新例原本可對付Q&A+ Health Spa一類行為,拖延修例形同縱容奸商,令愈來愈多人受害。


政府原訂去年中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把虛假商品說明的規管延伸至服務,並監管高壓等威嚇推銷手法。


議員﹕交警處理 舉證門檻較高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相信,若去年能提交修例草案,新例已生效,能對付Q&A,現要交警方處理,舉證門檻會較高,批評延遲修例阻礙打擊不良商人,愈遲只會令愈多人受害。


他認為,點名譴責只會為美容院帶來陣痛,打擊無良商人要靠法例。他指政府預期在本月底提交草案,因現已抽起具爭議的冷靜期,相信有機會在本立法年度內通過。


不過,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立會現正審議多條條例,擔心難於本立法年度完成修訂《商品說明條例》,並直斥拖延修例形同縱容奸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回應,目標在本年度首季提交條例草案。


該局需時處理冷靜期的問題,為盡快打擊較常見的不良營商手法,將全力推展修例,冷靜期則另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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