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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和富慈善基金李宗德小學前校長,涉聯同工程公司董事在投標校內工程時串謀詐騙,董事被指偽造不同工程公司報價單,令其公司成功投得23項共值134萬元的校內翻新工程,前校長則涉違規在工程完成後才補回報價單,兩人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董事另被控37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昨日在區院受審。
工程後才補報價單
控方稱,首被告吳傑明(47歲)及妻子是高多芬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和股東,另一被告為前校長何張慧儀(68歲,圖)。案情指2007年2月至09年5月期間,高多芬就學校23項翻新工程發出報價單,學校另取得其他公司的報價單,但高多芬報價均低於其他公司,故校方向高多芬批出全部翻新工程合約,並支付133.9萬元。惟控方發現,所謂「其他公司」並不存在或沒有發出報價單。
學校會計文書主任陳金鳳於08年底,就高多芬完成翻新工程向何張慧儀呈交文件以安排付款,何張慧儀其後將高多芬及其他公司報價單交給陳,以填寫報價表格。陳證實其中34項屬虛假文書,她均於翻新工程完成後,才從吳或何張慧儀取得報價單。
廉署於2010年4月26日在吳住所拘捕他,警誡下他承認為取得學校生意,在其他公司不知情下偽造報價單。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07/11】
工程後才補報價單
控方稱,首被告吳傑明(47歲)及妻子是高多芬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和股東,另一被告為前校長何張慧儀(68歲,圖)。案情指2007年2月至09年5月期間,高多芬就學校23項翻新工程發出報價單,學校另取得其他公司的報價單,但高多芬報價均低於其他公司,故校方向高多芬批出全部翻新工程合約,並支付133.9萬元。惟控方發現,所謂「其他公司」並不存在或沒有發出報價單。
學校會計文書主任陳金鳳於08年底,就高多芬完成翻新工程向何張慧儀呈交文件以安排付款,何張慧儀其後將高多芬及其他公司報價單交給陳,以填寫報價表格。陳證實其中34項屬虛假文書,她均於翻新工程完成後,才從吳或何張慧儀取得報價單。
廉署於2010年4月26日在吳住所拘捕他,警誡下他承認為取得學校生意,在其他公司不知情下偽造報價單。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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