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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大宅貼地面 天宇海被轟誤導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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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3日 21:35
2012年02月1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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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長實(0001)馬鞍山樓盤天宇海再被投訴把地面命名平台。無綫新聞昨報道有業主花700萬元,購入位於5樓下面的平台「海畔花園大宅」,收樓才知單位處於馬路旁,甚至矮過雙層巴士,直言感覺「好像被騙」。立法會議員及學者均指發展商誤導。


700萬買入 業主﹕如被騙

長實發言人昨晚回應稱,天宇海樓層分佈是因應地勢及建築設計而定,已獲政府部門審批,亦有在樓書內清楚列明。


「海畔」單位與海隔公園

無綫新聞昨報道,天宇海把地下樓層命名「平台層」,對上一層是5樓,部分單位睡房窗戶貼近行人路,途人伸手可及。報道指有業主以700多萬元購入「海畔花園大宅」平台層特色單位,包括1000呎單位,連500呎花園,但兩個月前收樓才知「海畔」單位與海隔着行人路、馬路迴旋處及海濱公園。不願上鏡的業主說:「當時是樓花,無法看實樓,只看售樓書,我想這層平台在5樓樓下,矮極有限,怎知是地下……馬路經過的雙層巴士比我層樓還要高。」


樓書無列明與地面距離

天宇海售樓書列明「住宅單位設於平台層、5樓至30樓,不設地下、1至4、13、14及24樓」。樓書另附樓層圖,但僅有英文說明,並沒列明平台與地面距離。同時,住宅樓層圖旁邊,附有會所圖,與會所相比,平台層(podium floor)設於會所1樓以上位置(見圖)。


無綫訪問城大學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潘指單看樓書,也以為天宇海平台層有三四層樓高,而單位名叫海畔,緊接平台層是5樓,又無清晰表述單位在馬路邊,種種情况結合可能有強大證據是誤導。


身兼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委員的李永達亦指上述個案極為誤導,以現有一手樓立法框架,相信上述個案可「告得入」,促盡快立法規管一手樓。


運輸及房屋局回覆沒接獲有關投訴,如有投訴將交予地產建設商會及地政總署跟進。屋宇署昨未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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