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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偷啤酒杯麵被捕 揭涉虐兒通緝3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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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2日 06:35
2012年02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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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婦前日在便利店偷啤酒及杯麵被捕,遭揭發3年多前被控虐兒但無到法庭應訊,一直被警方通緝。該虐兒案中,被告疑不滿時年8歲的兒子做功課時打瞌睡,以煙頭灼傷兒子。兒子後來交社署看管,潛逃中的被告毋懼通緝令,在犯偷竊案前1星期曾往探望兒子,最終因高買案被解往法庭。


身形瘦削的30歲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1項盜竊罪,案情指她在2月10日凌晨在旺角上海街7-11便利店內,向職員聲稱貨架缺貨,待職員進入貨倉補貨,被告伺機將啤酒、零食、杯麵等共值近70元的商品放入袋內。


8歲子做功課睡着 煙頭灼手背

職員透過店內閉路電視目擊過程,即場截住被告並報警。警方之後發現被告同時涉及一宗虐兒案,2008年11月4日,被告在油麻地住所內,見正在做功課的8歲兒子睡着,一怒之下以煙頭灼傷兒子手背,又用衣架打他手腳和頭。


男童兩日後將事件告知學校社工,被帶往伊利沙伯醫院驗傷,證實手臂及手指有損傷,小腿亦有疤痕,驚動警方調查。被告向警方直認因兒子頑劣,不堪壓力才打他。男童出院後轉交社署看管。


被告原須於09年3月到觀塘法院就虐兒指控應訊,但她未有現身,此後警方一直未能找到她。直至今次犯下高買,被告終須面對3年多前的虐兒案。


求情:犯案前仍有探兒子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兒子是她和50歲男友所生,當日因害怕刑責才缺席應訊,明白控罪嚴重。辯方又指出,被告犯案前一周曾探望兒子,顯示被告對他仍然關心。關押在犯人欄內的被告全程不發一言,默默拭淚。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表示案情嚴重,將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要求被告向感化官交代過去3年的行蹤,被告續還押監房。


【案件編號﹕KTCC1780/09、KCCC5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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