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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積金局與香港電台合作,拍攝了5條改編自真實個案的5分鐘短片,揭示常見但打工仔未必清楚的強積金違規陷阱,包括僱主以假自僱、轉公司名或逼僱員不斷簽59天短期合約,以此不供強積金,其實全部蠱惑招數均不能逃避供款責任。
積金局主管(成員保障)賴偉昌說,率先在明日首播的短片,講述一名僱主不斷轉公司名,以為即使沒有為僱員供強積金,亦不會被發現,與此同時卻每月扣起員工薪金5%,最終被僱員揭發告上積金局,難逃法網。
簽短約轉公司名不可避供款
另一短片講述護衛公司經常要求僱員簽署只有59天僱用期的短期合約,每次工作地點不同,合約與合約間有7天休假「過冷河」,以為法例只要求僱主須在僱員受聘首60日內,才須為其供強積金。但賴偉昌解釋,所謂的受聘首60天是關乎僱傭關係,即使分開多張合約,也受強積金法例規管。
永久離港取供款一生一次
此外,針對僱員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短片,則提醒市民一生只可一次以此理由提早領款。短片會在明日起一連5個周日在三大電視台播放,並會上載到互聯網,打入年輕打工仔群組。
積金局主管(成員保障)賴偉昌說,率先在明日首播的短片,講述一名僱主不斷轉公司名,以為即使沒有為僱員供強積金,亦不會被發現,與此同時卻每月扣起員工薪金5%,最終被僱員揭發告上積金局,難逃法網。
簽短約轉公司名不可避供款
另一短片講述護衛公司經常要求僱員簽署只有59天僱用期的短期合約,每次工作地點不同,合約與合約間有7天休假「過冷河」,以為法例只要求僱主須在僱員受聘首60日內,才須為其供強積金。但賴偉昌解釋,所謂的受聘首60天是關乎僱傭關係,即使分開多張合約,也受強積金法例規管。
永久離港取供款一生一次
此外,針對僱員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短片,則提醒市民一生只可一次以此理由提早領款。短片會在明日起一連5個周日在三大電視台播放,並會上載到互聯網,打入年輕打工仔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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