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九旬翁將住所房間出租,豈料住客突然去世,老翁貪心私下保留住客遺物,原被控盜竊,昨獲准以簽保守行為處理。
91歲被告蘇飛,昨精神奕奕到庭,完全不須扶助,裁判官亦大讚他十分健康,更感慨自己父親同是年屆91,祝願被告身體健康。
涉款2649元
被告在事主女兒同意下獲准自簽500元,守行為6個月。蘇原被控去年9月7日在西灣河寓所內,偷去李的背包、手表、數件首飾等總值2649元的財物。該批物品屬於已故的李姓女租客,李租住該房間已逾10年,離世前月租2800元。
去年6月底,李因要入院接受治療,故向被告預徼5個月租金,豈料僅一個月後便與世長辭,留下物品一直擺放在租住的房間內。
租約未滿 私自開鎖清房
至去年9月初,李的租期還未結束,蘇已找來鎖匠開鎖清房,以求再將房間租出。李的物品部分被丟到垃圾站,部分則被被告據為己有,李的女兒得知後報警。
【案件編號:ESCC568/12】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