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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升級重罰賴皮僱主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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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1日 12:35
2012年02月11日 12: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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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強積金管理局為加強打擊那些要到面臨檢控才為僱員供款、提供供款紀錄或主動將離職僱員資料通知基金受託人的「賴皮」僱主,今年第三季起將實施罰款措施。凡有人3年內3次作上述違規行為,就算最終做足補救工作無拖數,亦會被重罰5000至5萬元,罰則較單涉一宗拖欠強積金平均罰3000元更重。
3年三犯 最高罰5萬元
積金局一年接獲4000多宗投訴中,大部分涉僱主拖欠供款,部分更屬屢犯者。積金局主管(成員保障)賴偉昌說,不按法例將離職僱員資料通知強積金受託人,以致受託人誤以為該員工仍在職,並向積金局呈報這些「欠供個案」,一年有約1000宗;未向僱員提供供款紀錄,以助其查核資料亦「間唔中會見到」。
積金局營運總監(執法)于海平表示,屢次違規的僱主不一定是財政上有困難,有些人是慣性違規,往往在當局收到投訴跟進才繳付供款,部分僱主甚至會依賴局方代勞糾正其錯誤。因他們最終無拖數並將錯誤糾正,故積金局從未向他們採取民事或刑事訴訟,惟過程卻耗費大量人力及行政成本。
最終無拖數 以往從未檢控
為打擊如此「賴皮」僱主,積金局決定加強向屢次違規的僱主徵收罰款(見表)。于海平說,法例早已訂明有關罰則,但積金局昔日焦點是為欠供款僱員盡快追數,故未向此類違規僱主
回顧2011/12年首9個月的執法工作,積金局共接獲3243宗投訴,主要涉及飲食業(26%)、建造業(22%)和批發及零售業(14%),較去年同期下降9%,屬歷史新低紀錄,推算全年度投訴約有4200宗。同期向僱主發出的傳票共1296張,涉129名僱主或董事,平均每名僱主罰款為29,300元,若單欠一名僱員供款平均罰3000元。
最低工資未加劇欠供
于海平說,去年底首次有僱主因欠供強積金,遭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60小時,加強了阻嚇力。她期望法庭日後對相關違法僱主判刑會更嚴厲,甚至判嚴重違規者入獄。該局去年5月在網上公布違規僱主「黑名單」至今,現有的違規紀綠共3775個,屢犯名單26個。最低工資實施後,當局未發現欠供款問題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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