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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公務員享五天工作周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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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09日 06:35
2012年02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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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七成公務員、即約104,500人實行五天工作周。至今仍未享有五天工作周的公務員約有44,500人,主要為維持整體公共服務水平如警隊服務、必須在周六、日運作的服務等。至於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有9300人實施五天工作周,佔總數約七成。


較多公務員未能採取五天工作周的部門,包括入境事務處、警務處、海關、懲教署、康文署、食環署及郵政署等。局方稱會繼續鼓勵各局及部門在諮詢員工後,研究讓更多員工按五天工作模式上班,或安排員工輪任五天工作的崗位,個別部門會陸續推行五天工作周試驗計劃。


政府未有規定資助機構必須採五天工作周,只是歡迎它們自行決定是否實行,勞工處亦會繼續宣傳五天工作周的好處,提倡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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