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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婚貨車司機以修車為名,誘16歲中五女學生上車性交,司機早前經審訊後被定罪,昨被判囚4年半。法官指被告覷準女事主年少而易受騙的心態,哄騙對方在不情願下為他「獻出」第一次,罪行十分嚴重。
女生不情願下「獻出」第一次
辯方昨為被告黃嘉奇(37歲)求情時指出,被告已感後悔,又形容他是家中的好成員。案發後,被告對家人仍十分關心,其友人、家人亦為他撰寫求情信,大讚他是好人;而被告還押候判期間,亦多次寫信給妻女。
根據被告的心理報告,被告首次犯案,並沒有任何扭曲的性觀念,更並非有預謀,報告又指被告重犯的機會僅為中至低,故望能輕判。
法官相信,被告專向年輕女學生下手,乃覷準對方易受誘惑、哄騙的特質。案發當日,女事主曾向被告表示自己仍是處女,拒絕將其第一次奉獻給被告,但被告竟為一己私慾,將女事主珍而重之的事物置之不理,仍堅持性交,故法官認為沒有減刑的餘地。
【案件編號:DCCC974/11】
女生不情願下「獻出」第一次
辯方昨為被告黃嘉奇(37歲)求情時指出,被告已感後悔,又形容他是家中的好成員。案發後,被告對家人仍十分關心,其友人、家人亦為他撰寫求情信,大讚他是好人;而被告還押候判期間,亦多次寫信給妻女。
根據被告的心理報告,被告首次犯案,並沒有任何扭曲的性觀念,更並非有預謀,報告又指被告重犯的機會僅為中至低,故望能輕判。
法官相信,被告專向年輕女學生下手,乃覷準對方易受誘惑、哄騙的特質。案發當日,女事主曾向被告表示自己仍是處女,拒絕將其第一次奉獻給被告,但被告竟為一己私慾,將女事主珍而重之的事物置之不理,仍堅持性交,故法官認為沒有減刑的餘地。
【案件編號:DCCC9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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