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滾粥淋出軌夫下體 失明婦裁賠25萬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0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09日 06:35
2012年02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的士司機被妻子懷疑有婚外情,遭對方以滾粥淋下體,兩人離婚後,的士司機指事件令他身心受創,影響日後的性生活及生計,循民事途徑向已被刑事檢控判囚的前妻索償80萬元。區域法院昨日裁定前妻須賠償司機,但由於司機性能力沒受影響且傷勢不屬永久性,賠償額減至25萬元。


原訴:好彩無變太監

雖然賠償額比預計少,但原訴梁耀元昨到法庭領取判辭後仍笑盈盈,「覺得應賠40萬,不過其實我無乜所謂同苛求」。對於是否擔心前妻繆翠芬沒錢還?他則引述友人的消息,列舉前妻如何揮霍,又指她投資又炒股,證明她有錢,但若對方不肯賠償,他說「唔會趕盡殺絕,過咗去就算」,不過後來他又指「會告到佢破產,如果佢要攬住啲錢破產都無辦法」。


對於受傷後的性能力,梁自嘲說﹕「好彩無事,如果唔係就會成為香港最後一個太監。」他指現在只希望平平淡淡的帶大與現任妻子所生兒子。


失明被告繆翠芬,於2008年10月11日因懷疑結婚8年的梁有外遇,趁梁赤裸熟睡時用滾粥淋其下體,事後梁會陰及兩條大腿內外側受到二級燙傷,留院22天。繆承認有意傷人,入獄兩年。


被告早已判囚兩年

梁指事後雖然無損其性能力,但臀部、兩條大腿及陰莖均有疤痕,影響他與現任妻子行房,臀部疤痕亦令他不能長期坐着而影響生計,並患上適應障礙心理問題。法官裁定梁臀部疤痕是另一次意外造成,被告的行為只令梁的兩條大腿及陰莖受傷。


另一方面,梁2009年1月已可與現任妻子行房,並在同年9月誕子,顯示他所指行房時陰部感到痛楚是在他容忍範圍內,相信情况不嚴重。梁數度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後已自行終止治療,顯示其心理問題亦只是短暫,故在衡量及計算後,認為梁應獲25萬元賠償。


【案件編號﹕DCPI118/10】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