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金管局出招 地產商借錢更難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0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07日 06:35
2012年02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環球資本監管措施《巴塞爾資本協議三》(下稱《巴III》)的首階段要求,將於明年初在香港實施,本港銀行信貸投放已步步為營。另一方面,金管局上月底就落實《巴III》細節向銀行界展開諮詢,當中提出更具體的資本及流動性監管建議,有分析師認為,當局擬對流動性比率的計算方法作出修訂,預料會為銀行未來放貸形成「緊箍咒」。


經歷過去2年多貸款快速增長後,踏入2012年,市場普遍預期,港銀今年放貸將會有所收斂。一位地產公司高層昨日指出,今年借錢十分困難,歐美資銀行因本土的問題早關水喉,新貸免問,中資銀行專注做利錢較好的內保外貸業務,對本港地產融資興趣也不大,去年地產商依靠的港資銀行,今年忙於準備明年初起執行的《巴III》要求,亦不願大開水喉,放貸十分審慎。


向銀行界諮詢兩個月

巴塞爾委員會早於2010年9月出台《巴III》框架,但賦予各國監管機構執行上的彈性,可根據各國不同的情况釐定細節。隨着金管局去年底就本港實施《巴III》的資本、流動資產及披露規定對銀行業條例修例草案展開法律程序,本港《巴III》的執行細節亦逐漸清晰。


金管局於1月20日去信銀行公會主席、匯豐香港區總裁馮婉眉提出,就落實《巴III》向業界進行為期兩個月的諮詢,並於諮詢文件中,分別就資本及流動性兩大範疇作出多項建議(見表)。


循環貸款還款不計流動性

有銀行高管層認為,建議中較令人關注的,是金管局擬就最低流動性比例(MLR)的計算方法作出修改。諮詢文件顯示,雖然金管局將引入《巴III》中要求的兩大流動性監管指標—流動性覆蓋率(LCR)及淨穩定資金比率(NSFR),惟當局亦建議保留現行MLR25%的要求,因LCR未必反映零售存款較多的銀行真實流動性。


因此,金管局計劃對執行多年的MLR作出修訂,包括在計算MLR分子時,不計入循環貸款到期還款的現金流入,但可包括央行儲備或其他資產如黃金、出口票據及金融機構發行的投資評級證券。至於分母的現金淨流出中,則可扣減1個月內到期的還款,但擬引入扣減上限。LCR及MLR的要求將於2015年起執行,NSFR則於2018年落實。不過,金管局或會要求部分銀行由今年起匯報流動性狀况。


上述銀行業人士續稱,雖然有關諮詢工作目前尚在進行中,料對港銀今年信貸規劃不會構成重大影響,然而,不排除有銀行開始計及上述因素而對放貸更趨保守。有外資券商銀行業分析師亦同意,倘金管局落實修訂流動性比率,對銀行未來放貸將構成局限。


明報記者 劉欣欣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