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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更新空氣指標 政府或惹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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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06日 06:35
2012年02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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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被指更新空氣質素指標太慢,公民黨委託資深大律師白理桃分析本港與空氣有關的法例,發現法例早已賦權環境局長,運用行政手段不時修訂指標,然後推行各種減排措施,令本港的空氣質素達標。但政府卻選擇先減排,然後才修例更新指標,公民黨及環團均批評是本末倒置,有違法例精神,不排除會遭司法覆核挑戰,控告政府未有按法例要求。


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舉例說,下月實施自駕遊,湧港內地車輛採用含硫量較高的燃油,勢必加劇本港路邊空氣污染,反映政府未有致力保持現有的空氣質素,阻止污染源增加,有違法例精神。


被指欲以舊指標作基建環評

政府上月宣布,會着手籌備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目標是在2012/13年度會期向立法會提交草案,而新的空氣質素指標可望於2014年實施,之後再給予3年寬限,避免影響基建規劃。


地球之友蔡家民認為,政府以修例方式更新空氣質素指標,是為了拖延時間,讓更多大型基建如機場第三條跑道等,以舊指標作環評。


環保署:避免影響基建規劃

環保署承認,需小心考慮對那些在新指標生效前已獲發環境許可證的工程項目的影響。倘若這些項目有需要申請更改環境許可證,而當中牽涉要進行新的環境評估,若採用新指標,可能需大幅改動原先設計,對項目規劃及成本帶來巨大影響。


為維持項目的規劃完整性,政府在仔細考慮後,建議通過修例,才可為環評項目提供過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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