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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傷亡毋須上報 業界批監管過鬆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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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06日 06:35
2012年02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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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振明旗下「振明電梯有限公司」負責保養上述3棟大廈的電梯,本報翻查機電署紀錄,振明電梯截至去年8月的評分為78分(滿分100分,採扣分制,每季評分),屬中下游水平,然而到了去年11月的另一季度,葵涌天安樓爆出電梯開門照升事故後,振明電梯反而有89分。


振明爆事故評分反升

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謝景華指出,根據現行條例,除非出了傷亡事故,否則保養商毋須上報。曾有廠商負責任地上報,但其他廠商都不報,結果最負責任的公司反而給扣掉最多分數。


謝景華又說,類似天安樓這種嚴重意外,隨時可以出人命,保養商理應上報機電署,署方也應公布。不過,機電署承認,收到投訴後才知悉天安樓事故。然而在全港升降機11月事故紀錄中,機電署並沒披露天安樓事故。


機電署得悉後無公布

謝景華表示,自2002年起開放自由市場,容許電梯製造商(原廠)以外的工程公司(雜牌廠)競投升降機保養生意後,競爭日趨激烈,「價錢是降低了,但機電署卻沒有做好監管,以致近年升降機嚴重事故頻生,好多漏洞急需立法修補」。


該會副會長嚴傑雄稱,深圳政府嚴格規定,一名保養商聘請的工程師,每年最多只能為100部升降機年檢,「香港約有6萬部電梯,但全部電梯公司卻只聘了200名工程師真正在前線工作,平均每人負責年檢達300部電梯,連深圳也不如」。


職業訓練局卓越培訓發展中心(電機業)總教導員黃啓漢說,近年雜牌廠不斷劈價,競爭過激,「原廠保養一部每月要六七千元,有雜牌廠竟然可以便宜到3000元,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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