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在英國留學、46歲已婚並育有19歲女兒的補習社東主,為偷拍女學生裙底春光,竟將手機綁在間尺,再亮起閃燈,連環偷拍3名女生裙底。事後被揭藏有女性內褲的東主,昨承認3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被判罰款1萬元。
案發後結束補習社的被告鍾曜隆(46歲),昨透過辯方表示他現時已聯絡一家出版社,將轉行從事英文教科書的編撰工作,以杜絕自己接觸妙齡少女的機會。
要女生雙腳張開站起朗讀
被告2006年與妻子在旺角開設涉案補習社,去年5月12日,被告為光顧了8年的17歲少女X單對單補習英文,至晚上7時許,被告突要求身穿校裙的X,雙腳張開至肩膀闊度,站起來朗讀文章,自己則坐在X的右後方。
未幾,X發覺有紅光閃爍,心感不妥轉頭察看,赫然發現地上有一把間尺,末端綁着一部手機,而手機的鏡頭向上,閃光燈亦正開啟,當時被告用腳推間尺,令手機慢慢推進至X雙腿中間,拍攝她裙底春光片段約2至3分鐘。X十分害怕,又恐被告會傷害她,故不動聲色,緩緩將雙腳緊貼。
詎料被告利用教師身分,要求X再將雙腳分開,但X不理會,被告見「事敗」方將手機、間尺等收起。X其後向母親透露事件,希望不再往補習,事件始被揭發。被告同月18日被捕,當日警方在其隨身背包中搜出涉案手機、兩支錄影筆、多張記憶卡及一條女性內褲,其中記憶卡內起出60條裙底片段,其中14條已被刪除,而曾被偷拍的補習社女生共有3名。
妻求情指案發後感情好轉
警誡下被告承認偷拍,又指當日在X離開後翻看片段,發現影片「鬆郁矇」後將之刪除。他指偷拍女學生已有一段日子,主要用作自瀆。辯方昨求情時稱,被告沒有將片段放上網,且3名女學生中,僅一名知情,對她們影響不大。
被告的妻子及19歲女兒,昨亦有寫求情信,辯方透露,事發前被告與妻子關係不佳,但事發後反而因溝通增加而感情轉好,兩人早前更一同去旅行。在英國留學時認識被告的鍾妻,昨更獲暫委裁判官林鉅溥稱讚「英文好好」。林官判刑時稱,相信被告已後悔,又指被告會接受心理治療,重犯可能低,終判其罰款1萬元。
【案件編號:KTCC62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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