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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每年報失2.4萬本書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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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23日 06:35
2012年01月2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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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除了逾期還款問題未解決之外,港人每年都報稱遺失逾2.4萬本圖書館圖書,但康文署對此極寬容,只要求失書市民償還書價連20%附加費。相比之下,深圳圖書館在打擊逾期還書或遺失圖書問題上,措施遠比香港先進及更「辣」,例如內地早已推出「手機短訊提示還書服務」,內地又要求借書前要付按金(借5本書約需100元人民幣,即約120港元),而遺失圖書罰款更可多達書原價的3至10倍。


內地按金制高罰款打擊

在市政局年代已關注逾期還書問題的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按金制值得香港圖書館參考;對形同盜竊的長期借書不還個案,他促請康文署盡量入稟法院追討逾期罰款連行政費,以收阻嚇作用。他懷疑部分讀者或見到某些圖書已絕版或極珍貴,遂索性借書不還或訛稱遺失,這做法全無道德,亦剝奪他人閱書的機會。


康文署回應指為鼓勵閱讀及終身學習,暫不考慮引入按金制,希望能以教育去勸喻市民準時還書,但圖書館亦已採取措施以減損失,例如會把珍貴的資料存放於不能外借的參考圖書館。若證明市民訛稱遺失圖書以偷書,康文署不排除報警處理,在2004年度即有一宗成功檢控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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