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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經常到圖書館借書的市民表示,準時還書是個人責任;家長鄭太則認為,部分市民未必每天上網,康文署現時僅以電郵提醒市民還書未必有效,建議當局可考慮以手機短訊和電郵「雙管齊下」。
經常到公共圖書館借漫畫書的陳小朋友,其母陳太指平均每兩星期會帶兒子到圖書館一次,由於兒子喜歡坐車或在飲茶時看書,承認「試過丟失兩本書,要向圖書館『自首』交罰款,一般與書本價錢相若」。陳太說,沒有遲還書的習慣,但間中會因為生活太忙碌而忘記了還書日期,認為若可以手機短訊提醒市民還書也不錯。
與女兒一起到圖書館的邱氏夫婦稱,遲還書習慣不好,一般若未能如期讀完書本,會在網上或電話續借。由於一家三口都愛看書,邱太在新年期間已利用3人的圖書證借了15本書回家,她說一般都在家中閱讀,故不擔心會丟失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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