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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劉國霖的代表律師昨日向醫委會求情時稱,本地遊艇可以有兩個油缸分別存放紅油及白油(已完稅柴油),法例要求船舶在香港水域內使用白油,但只要離開香港水域,就沒有法例監管。但有漁業界稱,根據香港法律,船即使只載有紅油,亦屬違法。
事實上根據《應課稅品(碳氫油的標記及染色)規例》,任何人不可以使用或准許使用有標記油類(如紅油)作為遊樂船的燃料,即使只是在油缸內放置或安排放置,或者掌管油缸載有紅油的船,都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元及入獄兩年。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黃容根亦指出,紅油只供工業船之用,例如漁船,遊艇不可使用紅油作燃料,「載出海都唔得」。
事實上根據《應課稅品(碳氫油的標記及染色)規例》,任何人不可以使用或准許使用有標記油類(如紅油)作為遊樂船的燃料,即使只是在油缸內放置或安排放置,或者掌管油缸載有紅油的船,都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元及入獄兩年。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黃容根亦指出,紅油只供工業船之用,例如漁船,遊艇不可使用紅油作燃料,「載出海都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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