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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California FITNESS母公司前董事鄭家達的胞弟、任職健身教練的鄭家威,涉嫌毆打同居女友及以裸照威脅對方不要報警,案件昨續審。辯方指事主自2005年已花費逾100萬元整容,部分費用由被告資助,事主回應稱,不記得整容所花的金額,但「幾十萬一定有」。
事主認整容 「幾十萬一定有」
事主庭上供稱,自從被告鄭家威(38歲)2014年4月第三度毆打她後,二人便告分手,但被告其後不斷向她傳送具侮辱和威嚇成分的短訊。她不勝其煩,遂封鎖被告的WhatsApp及facebook信息。惟被告仍透過13個不同的電話號碼騷擾她。事主續指出,被告曾偷拍她工作的情况,然後把照片傳給她,又試過深夜到其寓所樓下拍照。事主稱,因害怕被告,故案發後數個月才於律師陪同下報警。
薪金全部還債 日常支出靠被告
事主透露,2011年她因腰傷而要請假半年,其間獲公司八折支薪,即每月獲發約4萬元人工。另一方面,事主當年向銀行借款100萬元投資,但全數輸光,她要每月向銀行還款約4萬元。換言之,她的薪金全用作還債,日常所有開銷只能依賴被告。她又同意辯方所指,翌年向被告借貸50萬元,但後來已連本帶利償還。辯方質疑事主於2012年面對經濟困難,仍多次花費金錢整容。事主承認當時有整容,但花費在10萬元以內,又指被告曾資助她2.5萬元,後來卻要求她還錢,她現時已經還清。
事主指贈被告昂貴禮物
事主在盤問下承認,被告曾經給她附屬卡,但強調主要是用來應付日常生活開支。辯方說,被告對事主非常慷慨,曾送她名貴禮物,事主承認曾收過手袋,但當她與被告爭執,被告便會要求她把禮物交出,「都唔知係慷慨定唔慷慨」。事主強調,2007年她與被告拍拖時,被告欠下不少債務,當時她有大量流動資金,曾送過不少昂貴禮物給被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263/16】
事主認整容 「幾十萬一定有」
事主庭上供稱,自從被告鄭家威(38歲)2014年4月第三度毆打她後,二人便告分手,但被告其後不斷向她傳送具侮辱和威嚇成分的短訊。她不勝其煩,遂封鎖被告的WhatsApp及facebook信息。惟被告仍透過13個不同的電話號碼騷擾她。事主續指出,被告曾偷拍她工作的情况,然後把照片傳給她,又試過深夜到其寓所樓下拍照。事主稱,因害怕被告,故案發後數個月才於律師陪同下報警。
薪金全部還債 日常支出靠被告
事主透露,2011年她因腰傷而要請假半年,其間獲公司八折支薪,即每月獲發約4萬元人工。另一方面,事主當年向銀行借款100萬元投資,但全數輸光,她要每月向銀行還款約4萬元。換言之,她的薪金全用作還債,日常所有開銷只能依賴被告。她又同意辯方所指,翌年向被告借貸50萬元,但後來已連本帶利償還。辯方質疑事主於2012年面對經濟困難,仍多次花費金錢整容。事主承認當時有整容,但花費在10萬元以內,又指被告曾資助她2.5萬元,後來卻要求她還錢,她現時已經還清。
事主指贈被告昂貴禮物
事主在盤問下承認,被告曾經給她附屬卡,但強調主要是用來應付日常生活開支。辯方說,被告對事主非常慷慨,曾送她名貴禮物,事主承認曾收過手袋,但當她與被告爭執,被告便會要求她把禮物交出,「都唔知係慷慨定唔慷慨」。事主強調,2007年她與被告拍拖時,被告欠下不少債務,當時她有大量流動資金,曾送過不少昂貴禮物給被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2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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