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機管局前資訊科技經理於網上化身「龍友」,推出「私影套餐」,其中有意「私影」15歲女童更當上「小淫媒」,共介紹2名年僅12及13歲的女童一起到經理家中私影,經理在拍攝時涉非禮她們。眾女童事後因高買被捕,揭發事件。經理昨於區院承認非禮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4罪。
求情稱只為拍照 非特意非禮女童
機管局發言人昨證實,被告關松蒞(55歲)已離職。被告沒有案底,被控於去年7月某日及11月6日,在東涌藍天海岸家中非禮X(12歲)、A(13歲)及Y(15歲);他另於11月24日,在家中管有50張兒童色情照片。被告原被控於11月6日,在家中非禮Z(13歲)及製作11張描劃A的兒童色情照片,此罪獲控方不予起訴。據悉,Y於網上主動提供資料予網上「龍友」,其後因拍照太多而感到厭倦,但仍介紹其他同學予被告。
辯方大律師戴偉奧求情稱,涉案相片淫褻程度屬第1級,並非嚴重;被告只為拍照,並非特意非禮女童,而事主遭非禮後叫停,被告亦立即停止,未對事主有所傷害,請求判刑前予以保釋。法官鄧立泰形容控罪表面來看已屬「非常非常嚴重」,不適宜讓被告保釋,遂將他還押至11月25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
案情透露,X、Y、Z及A為同學。去年7月,Y接到一名「阿文」來電,邀請她私影,提供3個「私影套餐」(另見表)。Y告知X,X感興趣,向Y提供手機號碼。同月某日,X收到邀請電話,遂到東涌港鐵站附近與被告會面。被告帶X返家,她穿上連身裙,但沒穿內衣褲。被告拍照期間趨近X,以左手掌撫弄其膝蓋至大腿內側,她即說「不」,被告停手,但繼續拍照。
脫衣擺姿勢 摸臀摸胸
Y於11月5日要求X翌日帶同Z及A到被告家私影,翌日中午,3人先到被告家,Y其後到達。A首先拍照,原本著緊身衣,但被告游說她改穿紫色裙,沒穿內衣褲,被告兩度要求觸摸她被拒。被告再成功游說她脫裙,又要求她於牀上擺姿勢,其間突然從後抓其臀部,她感到被告的手由大腿移至私處,更觸及私處;他用手按其雙乳近30秒,指其乳房較X大,又用左手抓右胸及向上推,她即叫停。私影完結後,被告給予她200元。
Y緊接A拍照,她與A穿同樣衣著,被告以右手撫弄其雙乳,又於乳房劃一圈,Y要求停止但不果。被告予她拍照、交通及媒人費共800元,4人離開。但兩日後,4人於店舖盜竊「斷正」,學校接到投訴,查訴下Z和盤托出非禮事宜,即報警處理。
被告後於家中被捕,搜屋檢獲2292張懷疑兒童色情照片,A及16歲以下女童B證實為相中人,其中50張顯示兩人乳房及私處等。
【案件編號﹕DCCC8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