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悅悅遭車撞事件勾起公眾對「南京彭宇案」的回憶,不少人認為該案是近年造成「社會冷漠」的源頭。2006年11月,南京青年彭宇在巴士站將一名跌倒在地的老婦徐春蘭扶起,並將其送院檢查,但徐老太一口咬定是彭宇撞倒她,並起訴追討13萬元(人民幣,下同)醫藥費。
2007年9月,南京鼓樓區法院接受徐老太說法,在一審判決書中指出,如果彭宇並無撞人,他當時應該協助捉住撞人者,而不是第一時間救人;也可以通知傷者家屬,而無需自行將她送院;彭宇在醫院墊付200元而沒有要求老太返還,故視為他「知錯」而支付的「賠償」。
判辭:如無撞人 應捉撞人者
判辭引發社會嘩然,認為法官將救人、送院和墊付醫藥費都當作「有違常理」,日後將無人敢做好事。根據內地法律,上級法院如發現下級法院錯判,無論當事人上訴與否,都可以要求原法院或指定其他法院重審,上級檢察院可提請抗訴,而人大代表亦可提請案件覆核。在彭宇案中,是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介入,最終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調解,徐老太同意撤訴,雙方庭外和解,但彭宇仍要賠償1萬多元。之後天津、福建、四川等地相繼發生同類事件,令民眾對「做好事」更加灰心。
本周二(18日)在河北石家莊街頭,一名老人突然在路中間摔倒,6輛汽車、20多人經過都無人理會,路經的河北藝術職業學院的15名學生見狀,決定由其中一人攝錄過程,另外2人去扶起老人送院。王峰說,他救人前確有一點擔心,「我們更希望在看到老人摔倒後,能毫無顧忌地去扶,而不是擔心會否被訛」。
明報記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