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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漢深夜醉酒街頭,被警員截停搜身,其間向警員呼喝「你唔係沙展,無權搜我身」,更向警員吐口水。他昨承認襲警罪,被重判囚4周。
「你唔係沙展無權搜身」
被告吳志華(33歲)報稱無業,被控約於今年3月30日在鴨脷洲邨利添樓外休憩處襲擊警員周麟。辯方求情稱,他現需予前妻贍養費,希望判處非監禁式刑罰。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同情警方不應遭被告如此對待,雖然上訴庭指此類案件未必須判處即時監禁,但認為本案判處監禁屬合適。
案情透露,案發凌晨3時08分,周及一名軍裝警員於上述地點巡邏,發現被告飲酒及行為可疑,兩警遂截停搜身。他們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證,被告同意。周其後搜身,被告突然走前,呼喝周「你只係警員,唔係沙展(警長),你無權搜我身」,即向周近左眼位置吐口水。兩人要求增援,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他否認控罪。周左眼因此流眼水及不適,送往瑪麗醫院治療,同日出院。
根據《警隊條例》,不論警員或警長,如合理地懷疑他已經或將犯任何罪行,便可搜身。
【案件編號﹕ESCC29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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