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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犯花柳全上訴被拒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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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09日 05:59
2011年09月09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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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外號「花柳全」的極度重犯何毓桓,在獄中以削尖牙擦插傷兩犯,今年2月被加監4年半。他昨申請上訴,照例「牙擦擦」,甚至糾正法官指插盲囚犯眼晴:「無!只係無咗一成視力!我老花都無三成啦。」但法官亦不遑多讓,指他自稱曾捐肝救人,原來只是「計劃」捐肝,最終亦駁回其上訴。

削尖傷人 囚友失一成視力

何毓桓(51歲)於2009年4月20日午飯後在石壁監獄飯堂午膳後,以兩把削尖牙刷刺傷正在臥睡的囚犯麥少榮及宋國輝,麥左眼爆裂,額角有深度裂傷,宋的身體亦多處裂傷。

第7次被加監

今年2月,何毓桓被裁定意圖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最後加監4年半,令他在1993年因械劫案判囚25年後,第7次因在獄中犯法而被加監。

何昨指審訊不公平,指懲教署關於其在工場出入紀錄作假,但上訴庭法官楊振權表示,他只憑個人記憶沒有其他獨立證據,難以接納。

何又指4年半刑期太重:「我唔敢話佢(被打盲眼的囚犯)咎由自取,但佢唔打我點會搞成咁呀。」何又指曾捐款又捐肝,並非窮兇極惡之徒,但楊官糾正,指他只是「計劃」捐肝而非真的捐了肝。

【案件編號:CACC1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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