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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房局﹕批評郭子威並無不妥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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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09日 05:59
2011年09月0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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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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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財政司長曾俊華於去年11月19日宣布開徵額外印花稅,長實地產投資董事郭子威同日在微博留言,指在當天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不受額外印花稅影響,有關言論被指誤導,運房局亦有公開批評。不過,由於立法會最後審議法案時,豁免了11月19日或之前的臨時買賣合約,變相確認了郭子威的言論正確。但運房局仍重申當日對郭子威的批評正確。

郭微博指額外印花稅不影響臨約

為打擊短炒,曾俊華去年11月宣布實施額外印花稅,並表明翌日(11月20日)實施,其後政府表明去年11月20日起簽訂正式買賣合約的買家將受額外印花稅影響,換言之,在該日之前只簽了臨約、但未簽正約的買家都不能倖免。

郭子威在宣布徵稅當天,於微博稱當日購買長實大圍盛薈單位仍不受額外印花稅影響,政府其後指其言論誤導及不當,多番去信要求地產建設商會調查。

不過,立法會在審議額外印花稅時,議員卻提出在11月20日或之後簽訂了臨時買賣合約,都要計算額外印花稅,政府最終接納議員要求提出修訂,而修訂亦令11月19日當天在長實盛薈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買家不用繳付額外印花稅。而稅務局早前回覆盛薈買家的查詢,亦表明去年11月19日或之前簽訂了臨時買賣合約的買家,毋須繳付額外印花稅。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強調,政府去年立場的確是以正式買賣合約計算,故當時郭子威的講法是有問題,政府對他作出的批評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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