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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練用女更衣室﹕我無得揀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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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09日 21:59
2011年09月09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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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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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乒乓球男教練進入游泳池女更衣室更衣,卻無人發現,他穿上女性泳衣游泳,欲返回女更衣室時終被職員截停並報警。他昨以一身女性打扮出席法庭提訊,表示自己一向使用殘疾人士廁所,當日進入女更衣室實屬「無得揀」。

穿女泳衣被截

報稱乒乓球教練的男被告陳靜琪(26歲)昨以一身桃紅色的女性化打扮到庭應訊,留着一頭及肩長髮。他昨承認一項「成年人不得進入分配給異性使用的更衣室罪」,案情指出,被告今年6月9日到黃大仙摩士公園游泳池游泳,他更換女性泳衣時,女更衣室內並無其他泳客。

但當他游泳完畢,欲返回女更衣室取回儲物櫃的個人物品,被泳池職員截停揭發,報警處理。陳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控罪,職員其後把他存放在女更衣室的物品歸還。據悉,被告認為自己是女性,故當日進入女更衣室。

自認女性 一向用殘廁

被告昨日並無求情,當被裁判官問及為何要進入女更衣室,他說「我無得揀」,並進一步透露,過往一直使用殘疾人士廁所。裁判官希望感化官可助被告解決性別上的疑難,故把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其間索閱感化報告。

【案件編號:KTCC47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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