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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文員戀上老千 認騙貸135萬買名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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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06日 05:59
2011年09月06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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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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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1歲年輕女律師樓文員在酒吧遇上「情場老千」,兩人相戀後男友即藉口急着要錢,安排女文員盜用律師行客人的資料申請貸款,先後購買兩部名車,女文員為替愛郎供汽車按揭而四處借貸,甚至為他找朋友就超速「頂包」,詎料其後揭發愛郎以騙來的名車接載其他異性,如夢初醒的女文員終向上司自首。

遇人不淑的女文員候穎芝(21歲),昨在區院流淚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她在2009年10月至10年5月20日,與沈恩成串謀詐騙財務公司歐力士(亞洲)有限公司、Alphera Financial Services及Frankfurt Motor Holdings Ltd,致使兩財務公司批出共逾135.4萬元貸款,以及促使汽車公司向她交出一輛保時捷和一輛寶馬汽車。

男友稱上海「受重傷」索錢

控方案情透露,中五畢業的被告於余兆明律師行任文員,月入1.2萬元,09年被告在酒吧結識自稱商人的沈恩成,當時沈自稱「Jason Wan」,兩人迅即墮入愛河,未幾沈指自己在上海受重傷,需要昂貴醫藥費,被告即為他籌措,但未能滿足沈,沈遂向被告提議在律師行中找有錢客人,然後利用客人的個人資料如入息證明申請貸款以購買名車,然後轉售汽車套現。

被告在犯案期間,原以假的入息證明申請貸款,由於她太年輕而未獲批貸款,被告遂利用正辦理離婚的客人陳玉儀(50歲)的資料申請貸款,自稱是陳的女兒,每次當需要陳玉儀簽署文件,被告便向對方訛稱母親不適,把文件帶走冒簽後交還對方,結果她先後獲批65.4萬元及70萬元貸款,以購買保時捷和寶馬。

驚見男友名車載新歡 往自首

沈恩成原答應繳付兩車按揭供款,但一直拖延,指正放售兩車,被告用盡積蓄,向母親、朋友甚至財務公司借貸以供款,最終未能還款,沈即教她成立公司,然後把兩車轉至公司名下以防「上身」。

去年2月18日涉案寶馬被發現超速,身為車主的被告遭警方要求交出司機名字,沈只推說是試車的買家超速,着被告找人頂包,被告遂找來友人在警方的確認書上簽名頂包。

同年5月某天,被告在街上撞破沈駕着其中一輛名車接載其他異性,並發現沈原來一直用假名,被告大興問罪,沈否認曾駕車,又指自己花名叫「Jason」。被告感到受騙,故向上司自首並報警。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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