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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私隱專員公署昨日發出新的物業管理指引,包括減少蒐集申請大廈出入智能卡的資料、訪客登記資料等,又提出大廈安裝閉路電視後應貼出告示。公署又指出,如法團將住客的個人資料貼在大廈大堂,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
公署於10/11年度,接獲116宗有關物業管理活動的投訴,較去年增加。公署行政上訴委員會於06年接獲投訴,傅姓住戶投訴法團將一封信件副本張貼於大廈大堂,該信件是邀請傅出席業主會議,以討論雙方訴訟,上有傅的姓名和地址。公署認為法團已將信件放入投訴人信箱,再張貼並無必要,裁定法團違反保障資料原則,並建議在可行情况下應略去與張貼無關但亦可辨識有關人士身分的資料。
新指引又建議,大廈在公共地方安裝閉路電視時,應在受監察的範圍及入口處貼出告示,列明安裝目的及可能蒐集個人資料。
另外,不少大廈均會在入口安裝住戶智能卡門禁系統、記錄訪客姓名及身分證號碼,公署建議應盡量減少蒐集個人資料。就發卡而言,單是記錄姓名已足夠。而保安亦可透過住客辨識訪客,或記錄因工作理由進入人士的工作證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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