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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X先生疑遭酒吧女公關祁春艷勒索1.39億元案件昨續審。祁考慮後決定不自辯,辯方結案陳辭強調案件只屬感情糾紛,祁從來沒有勒索X。案件將於下周四裁決。
被告祁春艷(37歲)前日與家人商討後,昨決定不出庭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結案陳辭時表示,X案發期間一直表現溫和,與證人台上的激動表現截然不同;又指X作供時迴避問題,只一直訴說被恐嚇。而雖然X指稱被威脅,卻曾與被告一同找精神科醫生治療,又陪被告到法院簽保,其行徑與指控不符。
聲稱勒索無報警 質疑X誇大
辯方指出,X曾指祁多次聲言找黑社會等恐嚇他,其後承認並不真確,顯示X誇大被告行動。辯方又稱,X沒有就被告指稱勒索他1.2億元而正式報警,亦沒有證供顯示被告勒索他。另外,X是受過教育的人,他在發予祁的律師信亦沒有包括勒索指控,若真有其事,被告已一早因勒索被捕。辯方認為X嘗試與被告分手不遂,他只向警方透露兩人家暴事件,所以警方才將事件「降溫」,列為家事糾紛處理,被告根本沒有勒索X,法庭應分清本案是感情糾紛抑或勒索。
X的生意拍檔Y曾被綁架,辯方認為Y誇大綁架事件以中傷被告,當X等人稱接獲恐嚇短訊時,被告其實仍因涉嫌綁架在內地被公安扣留,短訊無可能由被告發送。辯方又指被告未被控以綁架,法庭不應過分依賴深圳綁架事件。案件押後至9月8日裁決,被告續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DCCC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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