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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於有政黨建議政府讓淺水灣「The Pulse」購物中心發展商,在與地政總署進行補地價談判期間先讓店舖出租,發展局回應表示,建議完全不值得考慮。
發展局指出,業權人在未取得政府同意下,在該地段上完成興建購物中心,已違反批租條件,即使地政總署不批准重新發展該地段的建築圖則,業權人在未獲當局同意下,仍不理政府多次警告自行興建該建築物。地政總署已回覆政黨,解釋出租店舖建議不可行,亦不符一貫做法。
南區區議員馮仕耕表示,早前他已進行問卷調查,居民支持「The Pulse」旁的淺水灣海景大樓作商業用途。他期望計劃可盡快推展,區議會會繼續跟進,確保符合居民和旅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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