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小偷贓物筆記成罪證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3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30日 05:59
2011年08月30日 05:59
新聞類別
國際
詳情#

【明報專訊】韓國(南韓)一小偷被捕後矢口否認犯案,但謊言終歸敵不過他巨細無遺地記錄犯案時間、地點和贓物的一本日記。日記資料顯示,他6年來從住宅或商舖偷來的名貴手袋、珠寶、電器產品等財物,總值3.2億韓圓(近232萬港元)。

這名42歲姓金男子本月在自動櫃員機使用失卡提款,警方循閉路電視拍下的影像把他緝拿歸案。他初時否認盜竊,直至警方到其住所搜查,發現那本日記。日記載錄他由2006年至最近所犯的竊案,詳列了爆竊地址、所偷物品和贓物的優劣評鑑。

一名探員說﹕「金氏在日記上的地址旁,根據所偷物品估計金額,標註『大獎』、「普普通通』或『不怎麼好』。」他還透露,金氏每月會在網上查看星座運情,挑選「最有利的日子」犯案。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