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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今年4月及6月,先後兩次拒絕按發展商祥達要求,發出禁制令阻止美孚居民妨礙工程進度,美孚居民一度氣勢如虹,惟法官林文瀚昨日卻判他們敗北。兩宗訴訟的焦點雖然不同,但分析各份判辭,亦可見不同法官對同一宗案件的不同見解。
祥達申請的禁制令,是要阻止居民「瞓街」妨礙施工;而居民提出的司法覆核,則是要挑戰屋宇署,指屋宇署將剩餘地積比「豪贈」祥達是錯誤決定。高院法官歐陽桂如、上訴庭法官朱芬齡及首席法官張舉能都先後拒絕頒發臨時禁制令,更曾指在地積比爭拗上,祥達並非完全有理。
林文瀚﹕屋署無責任處理地積分佈
首席法官張舉能曾就地積比問題表達意見,質疑祥達購買的地皮,是否連同剩餘地積比率一起購得,當中存有疑問。因多年來該地用作石油氣庫,即使是私家路上的通道權,亦應以石油氣的存放及供應為主,從來沒有涵蓋其他目的,例如興建多層大廈。
反觀法官林文瀚,卻簡單以「屋宇署無責任處理地積比分佈」來了結本案,並引用案例,指土地再分割後,只要舊有建築沒有超出其原地積比上限,新分割土地確可繼續發展。不同法官的觀點,將有待案件正式上訴後,才再由法官處理。
明報記者 陳穎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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