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洗衣街78及80號兩幢半百樓齡大廈被大業主申請強行拍賣,雖然兩大廈內仍有3名小業主未賣斷業權,令大業主無法湊足法定九成強拍業權,但土地審裁處昨認為3業主中一人早年於墨西哥去世,一人下落不明,故仍批准大業主進行強拍。
涉案大廈為洗衣街78及80號、鄰近麥花臣球場的兩幢各9層高單位,測量報告及結構報告均指大廈殘舊,不符合現時的建築要求,維修相對不划算,建議重建。
申請人為大業主、海外公司Eight-Star Glory Ltd.及本地公司Good Standing (HK)Ltd.,後者董事為何佩玲及杜秀玲,兩公司共擁有兩幢建於1959年大廈的83.33%業權。餘下業權,即78號2及3樓與80號7樓,由3戶人持有。
相信大業主盡力尋三小業主
根據法例,大業主只能於持有逾九成業權時才可拍賣,除非大廈只餘一戶小業主、其業權又逾一成,大業主才能降為持有逾八成業權也可提出強制拍賣。
本案涉及3名小業主,大業主又持有不足九成業權,但土審法官仍然「開綠燈」,全因法庭信納大業主已多番盡力尋找3業主,但最後發現一人早於1975年已在墨西哥去世、另一人下落不明。法庭因此例外批准強拍申請,下令大業主可以底價1.36億元進行強拍。
【案件編號:LDCS14000/10】
留言 (0)